西藏国税五个到位稳步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
******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西藏)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采取综合举措,加大对青藏高原空气污染源、土地荒漠化的控制和治理,加大草地、湿地、天然林保护力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施行对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通过用环保税取代现行排污费,环境保护正式由费改税,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环保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有利于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促进排污收费顺利向环境保护税过渡。按照部署,西藏国税部门已于2017年6月启动了《环保税法》实施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各项成果初步显现,为西藏顺利施行环境保护税法打下坚实基础。
一、高度重视,在“学习到位”上做文章
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准备,提高认识是前提。结合税务干部环境保护知识相对欠缺,专业性不强的现实情况,自治区国税局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逐条理解《环境保护税法》条文,不断细化《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开征环境保护税工作实施方案》。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还利用“会前学法”平台,组织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学习活动。各地市国税局也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把环保税知识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污染物作为学习重点,将排污收费制度作为学习难点,结合《环境保护税法》条文组织学习,并结合西藏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探讨交流,确保学得会,搞明白,落实好。截至目前,全区税务系统已组织500余名干部参加环保税相关培训。
二、形成合力,在“组织到位”上齐努力
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准备,加强协作是必须。《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排污费改征环保税,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需要国税、环保、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西藏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西藏实际,经充分协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环境保护厅于9月初正式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对西藏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推进环保税工作开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该局与财政、环保部门共同确定了联络机制,定期召开三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建立了涵盖三部门的区、地、县三级共240余人的联络员队伍,便于各层级的环保税开征工作衔接;在国税系统内部,自治区国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自治区层级的环保税征收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各地市局负责本辖区内环保税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国税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环保税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环保税征管全面工作。为确保西藏环保税能如期开征,国税、财政、环保等部门联合向自治区政府申报了环境保护税法配套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
三、集中精力,在“宣传到位”上下功夫
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准备,宣传辅导要先行。《环保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主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与以前排污费的“先核定、后缴费”有本质区别。一方面要求环保部门依法尽快出台确定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具体技术规范,让纳税人可申报,会申报;另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强化对纳税人的辅导,帮助纳税人尽快掌握申报方法,让纳税人报好税,缴好税。为使西藏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国税部门通过向纳税人、党政机关、社会公众积极宣传《环保税法》,一是宣传环保税对保护西藏脆弱自然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扩大《环保税法》影响;二是宣传缴纳环保税的方式和流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扩大宣传面。如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在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同时,传统宣传手段也在发挥作用:如利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上街宣传,下户调研、纳税人缴税等环节中,将《环保税法》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无遗漏。据了解,全区各地、市、县、区国税部门已将环境保护税作为税收宣传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四、相互联通,在“信息共享”上想办法
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准备,信息共享是保障。税务机关掌握大量纳税人登记信息,与环保部门正在建立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能够有效减少征管漏洞。税务机关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用电、用煤等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数据,可用于推算排污量,提高征收效率。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在建立环境保护税工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上述两个部门涉税信息共享。10月份,西藏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完成第一批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初步实现了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为西藏环境保护税征管打下了基础。
五、主动作为,在“调研到位”上见成效
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准备,调查研究是基础。结合西藏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该局联合财政、环保等部门对近三年全区环保费征收管理情况开展了调查,设计制作了环保税税源情况摸底调查项目表,涉及企业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收费金额、核算方法、费额标准等内容,全面掌握税源状况,对西藏环境保护及污染情况工作有了清楚认识,拿到了第一手数据,为环境保护税在西藏顺利开征打下良好基础。近日,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协作,正在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税税源情况清查工作,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以掌握税源底数,测算税负标准,为全区环境保护税征管政策出台做好准备。
通过上述准备工作,该局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相关准备工作,形成了内外联动部署、上下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目前,距离环境保护税开征时间已经不多,西藏国税系统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环保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西藏环境保护税在2018年1月1日顺利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