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调解仲裁部门便民措施打造阳光仲裁
2017年上半年,积极打造“阳光仲裁”品牌活动,力推便民服务措施,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56件,涉案2340人,结案率94%,为劳动者追回资金815.94万元。
据了解,区人社厅调解仲裁部门实行首问导诉服务,由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程序、法律文书撰写、证据组成等,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实行当日立案制度,对当事人申诉书填写规范、材料齐全的,保证当日立案;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立案后,告知当事人仲裁风险,适时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讲解;建立快速办案(小审限)制度,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对于不适合简易程序的案件,实施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和开庭通知;实行休息日开庭制度,结合当事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灵活调整开庭时间,在休息日安排开庭;开辟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急需医治人员、女职工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实行部分案件一裁终局,对追索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的争议,依法采取终局裁决,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坚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不收费。
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调解仲裁部门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的实施,落实了劳动人事仲裁“为民、亲民、爱民”的工作宗旨,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