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安监局检查组到兴仁检查煤矿安全工作
,以州安监局副局长贺志强为组长的州安监局检查组一行,在县安监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兴仁县菜子田、四海等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深入潘家庄镇菜子田煤矿和下山镇四海煤矿煤矿现场,通过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兴仁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重点对井下安全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值班留守、应急预案落实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不少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在对下山镇四海煤矿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下山镇四海煤矿未严格按照黔煤安监盘字【2010】第2058号要求进行停建整改,擅自打开原永兴煤矿井口进行生产,检查组发现该矿组织非法生产的行为后,通过具体调查取证后,将该矿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下一步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州安监局副局长贺志强针对兴仁县当前安全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坚持安全发展,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规范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事故预防,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安全隐患。三是监管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狠抓隐患排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深入排查、全面整改、依法治理、挖根除患”的方针,把整改隐患作为预防的关键,真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经费、整改期限四个落实。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为主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系统整体合力,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