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召开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
6月6日下午,望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和18家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等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共50余人参加。
会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传达5月31日全州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行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等文件,详细介绍了工伤保险参保、赔付等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强调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安监局负责人指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取得《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各类企业,安监局不发给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发现企业有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安监局将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参会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踊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积极向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并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抓好企业的安全工作,做好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及解决老工伤人员问题,把企业的工伤降到最低限度。会后,县社保经办机构还向各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了《工伤保险参保通知书》,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