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企业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专项检查
为认真组织实施省厅“关于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的安排,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8月17日召开了全州劳动保障局局长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根据黔西南州实际,重点检查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共抽查用人单位854户,涉及劳动者18000余人。
主要做法是:
1、加强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及时将省厅下发的最低工资标准转发到各县、市、区,采取街头设摊、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州政府的政务公开网在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最低工资制度传达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加大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州各县、市、区都组建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公布了举报电话,把最低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
3、在劳动用工年检中对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将最低工资标准公布给职工,导致部分劳动者不知道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对最低工资标准概念模糊,认识不清,错误的理解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认为最低工资包含了加班费、中夜班费等。
三是少数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的劳动者工资普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有些个体工商户存在把实物或包吃包住当作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逃避支付最低工资。
五是低文化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难于获得就业岗位,使劳动者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敢举报。
为了使最低工资制度深入人心,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使企业知道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行为,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处理追求企业效益与尊重劳动者权益的关系;二是树立为劳动者服务的观念,引导劳动者了解最低工资制度,敢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通过日常巡查、抽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问题,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