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倡议绿色出行规范停车
昨日,市创建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书》,倡议广大群众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乐清城市整体形象。
据悉,市民要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瓶车、三轮车、人力车等)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严禁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公交车泊位、道路拐弯处,严禁堵占消防通道,严禁停入绿地。《倡议书》鼓励市民将车停放在就近停车场内。
《倡议书》指出,市民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倡议书》还倡导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文明规范停车,若发现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将抄告所在单位,并经媒体公开曝光;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步行等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养成绿色出行习惯。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争做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监督员,要做到主动抵制、坚决制止,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