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签订责任书全力确保国庆消防安全
为全力做好黔西南州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8月7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召开“打造金州公安消防铁军工作会议”,支队党委书记、杨明支队长在会上与全州各消防大队大队长签订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安排部署金州迎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黔西南州“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好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城镇和农村大村寨等社会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开展“零火灾”单位、社区、村寨等创建活动;抓好农村消防力量建设;深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安派出所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力量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火烧连营”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二是加强部队管理及灭火救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规范部队“四个秩序”、“三个报告制度”和“十个程序”,不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实现亡人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零事故”,无违反“五条禁令”及政令警令不畅、弄虚作假或隐情不报现象;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场所的“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强灭火救援装备、经费和力量保障,严格落实灭火救援“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实现灭火救援“零失误”的目标。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宣传季活动,强化《消防法》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以“三提示”为主要内容,依托公共场所、城市街道以及乡村、社区等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消防站开放不得少于4次,组织开展1次以上大型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每名消防监督员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宣传不少于2次;大力培育消防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发挥明显;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督导。
《责任书》还明确了奖惩。一是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纳入责任目标和干部年度考核等内容进行考核,实施奖惩;二是“专项行动”期间,凡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被公安部消防局、总队或支队检查、访查发现严重问题的,或火灾隐患治理、灭火救援、部队管理等工作出现重大失职、失误,造成较大以上火灾或部队发生亡人责任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纪案件等严重后果的,所在县(市、区)消防大队军政主官一律到支队党委作检查,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三是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进行奖励。
目前,全州“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工作正按责任目标的要求有序地开展。通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时间,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国庆60周年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