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成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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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日前,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西藏林芝地区成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林芝地区在全区率先正式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为把林芝地区建设成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林芝地区制订并出台了《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体制机制建设目标和51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指标及工作任务。到2020年,把林芝、波密、米林、工布江达、墨脱、察隅和朗县7个县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以上县80%以上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林芝地区八一镇通过国家生态保护模范城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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