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工作
安龙县从四个方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选址、校舍设计标准、施工监理和工程验收制度要符合安全标准。安龙县义务教育学校选址遵循“安全可靠”的原则,组织人员多次调研,多方考察,选择地势平坦、地质稳定、离山离河较远的地方建校。学校按功能设备齐全设计,设计标准由县规划设计部门根据地质、地堪资料,充分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的场所是设计的重中之重。经费预算标准由当地的市场价及定额标准预算二者结合制定,施工监理和工程验收严格按工程建设的有关程序和标准执行。
二是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需要进行维修改造的校舍及时进行维修改造。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舍安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实行月报告及零报告制度,极力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学校及时维修改造,对D级危房鉴定一栋,立即拆除一栋,改造一栋。
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学校安全。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综合委组织公安、卫生、工商、教育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无乱摆摊点现象,200米之内无网吧、游戏厅等。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四是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全县各学校均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章办事。编制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洪及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及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学校均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突发事故紧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遇到险情能有条不紊地迅速撤离、及时获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