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表彰101名教育先进个人
在第2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州教育局行文作出《关于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对全州101名教育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决定》指出,2008年,全州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开拓创新,成绩显著。为进一步激励全州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州教育局在基层学校民主推荐,各县市教育局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兴义市第五中学刘洪萍等60名优秀教师、兴义市第三中学熊图胜等33名优秀班主任、兴义市教育局张兴贵等8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州教育局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保持荣誉,继续努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州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在表彰先进的同时,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把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