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村劳动力现状及转移分析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转移,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壮大县域经济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我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等统计资料,现就我州农村劳动力现状及转移问题,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我州农村劳动力现状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
农村劳动力资源是指乡村总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那部分人口,不管其参加劳动与否。即: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同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统计为乡村劳动力。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力统计方案》规定,在乡村人口中虽然超过劳动年龄,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并经常参加劳动的人,也要统计为劳动力。我州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 2006年末全州乡村总户数58.24万户,农村劳动力资源数为147.79万人,占全州乡村总人口的52.***%。从性别结构上看,男劳动力76.19万人,占51.55%;女劳动力71.60万人,占48.45%。从年龄结构上看,20岁以下占14.30% ;21—50岁占63.54%;51岁以上占22.16%。从文化结构上看,文盲占15.45%;小学文化程度占47.75%;初中文化程度,占31.54%;高中文化程度,占4.3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96%。农村劳动力从业人员为136.92万人。按分行业看,农村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91.74%,比1996年末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下降3.8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2.16 %,比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上升0.78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6.10%,比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上升3.03个百分点。按农业普查资料推算,2007年末全州农村劳动力资源数为151.46万人,比2006年末增?span lang=EN-US>2.48%。
(二)农村劳动力利用状况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指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总量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量之差额。当前,全州农村劳动力的利用现状如何?农村劳动力到底剩余多少?面对58.24 万户农户和农业生产分散作业的特点,要准确计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据,难度很大,只有通过各种调查加予综合分析,找出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量或比例。
据2007年对63个村民小组,630户,2902人的抽样调查,共有整半劳动力1934个,占总人口的66.***%。从目前我州的一般情况看,一个劳动力每年至少可出工250个工日,合计工作日为48.35万个。调查农户从事各业生产实际投入工日数为:第一产业28.11万个,二、三产业14.79万个,总计投入42.90万个。总投入工日占全年可投入的88.73%,即有11.27%的劳动力剩余未实现转移。
我州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与社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距,从黔西南州的实际出发,当前我州农业劳动力实际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耕地面积;二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三是农业生产硬环境条件。我州是一个耕地少,非耕地多的山区,人均耕地面积0.75亩,劳均耕地面积1.49亩;劳动力素质偏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63.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4.74%,劳动力素质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业生产的交通、水利等硬环境条件明显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平均每个劳动力只能耕种2.5至2.6亩耕地,比全省低15%。按劳均耕种2.55亩耕地,户均1头牛,2头猪,15只家禽的经营规模计算,2007年农业生产劳动力需求量93.92万人,剩余劳动力达58.54万人,减除已外出务工和就地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劳动力,还有14.54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
全州剩余劳动力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积累性剩余。由于耕地面积的减少、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逐年提高和农业生产硬环境的改善,劳动力需求量减少,而农村劳动力总量逐年增加,所产出的剩余劳动力长期积累。二是季节性剩余。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特别是种植业各项劳作多集中在“双抢”和“三秋”大忙季节,农闲时间长,多数劳动力无活干,处于半失业状态。三是区域性剩余。我州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贫困县农业生产落后,大部分农村农业生产只维持简单再生产,剩余劳动力较多。由于上述主要特点,我州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加,农村就业形势极为严峻。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州正处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2007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316.02万人,近80%的人口是农民。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缩小城乡差距,达到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是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先决条件。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批转移,提高了全州城镇化率。2007全州城镇化率为23.5%,比2000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据抽样调查显示,2007年农民劳务性工资人均668.10元,比2000年增加443.71元,增长1.98倍,年均增长16.88%;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16.09元,比2000年增加851.78元,增长55.11%,年均增长6.47%。也就是说,7年间,农民劳务性工资收入人均增长速度显著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中52%以上来自于劳务性工资收入。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培养人才的需要。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从业,不仅能创造收入,积累资金,学习技术和管理经验,更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长才干,为回乡创业做好资金、技术和信息保障。
三、我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特点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06年末,全州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29.06万人。按农业普查资料推算,2007年末,全州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达29.66万人,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50.66%。农村劳动力转移呈以下特点:
(一)转移进程加快,劳务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9.58%,比1996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劳务性工资人均668.10元,比2000年增加443.71元,增长1.98倍,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57%,比2000年高出15个百分点。
(二)转移的地区仍以省外东部地区为主。据调查,2007年,外出从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省外的占81.12%;转移到州外省内的占3.37%;转移到县外州内的占3.55%;转移到乡外县内的占11.96%。转移到省外的农村劳动力中89.56%流向东部地区。
(三)二、三产业是转移的主渠道。2007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占全部转移劳动力的比重高达96.12%,其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比重为57.57%,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8.55%。
(四)劳动力文化程度与实现转移率成正相关。从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构成看,2007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人数占外出劳动力人数的58.52%,高出全州农村劳动力平均文化水平21.7个百分点。说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象主要是农村劳动力中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文化程度越高,实现转移率越高。
(五)转移方式以自发性为主。在我州目前劳动力市场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主要靠“三缘”(血缘、人缘、地缘)关系向外转移,仍然属于无序、自发性的转移。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外出务工人数仅占8.63%;亲属介绍外出务工人数占31.55%;自发外出务工人数占59.82%。
(六)转移的主体是青壮年和男性劳动力。2007年,在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中男性劳动力占61.30%,女性劳动力占到38.70%。从各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占70.02%,31-50岁的占28.30%,50岁以上的占1.68%。
(七)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或季节性。从外出劳动力从业时间看,2007年农村劳动力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工作时间1-6个月的比重为14.51%,外出劳动力从业累计6个月以上的人数比重为85.49%。
四、制约我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我州劳动力就业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农村劳动力总量规模大,供过于求。2007年全州人均耕地面积0.75亩,仅为全国、全省的53.6%和94.9%;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劳动力总资源的38.65%。农业内部富余劳动力过多,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农业内部劳动力过剩现象严重,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形势很严峻。
(二)欠发达、欠开发,产业结构不合理,就业需求量小。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就业需求量,就业问题最终要靠经济发展的办法来解决。2007年全州人均GDP 5238元,仅为全国、全省的28.1%和76.8%;三次产业结构之比为24.7:40.2:35.1,全国为11.7:49.2:39.1,全省为16.8:42.3:40.9,与全国、全省相比,第一产业明显过高,第二、三产业,特别是二产业明显偏低,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三)城镇化水平低,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弱。2007年我州城镇化率为23.5%,分别比全国、全省低21.4和4.7个百分点。全州仅有兴义1个小城市,其余7个县城镇建成区规模较小,且缺乏支柱产业。近几来,通过招商引落户我州的企业绝大多数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少。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向企业转移。
(四)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择业渠道窄。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技能的低下,导致农民工在劳务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业渠道窄,只能凭体力从事简单的、粗放的工作,难找到相对固定的工作。
(五)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阻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长期以来,在就业问题上存在城市优先的思维定位,导致在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上不平等的国民待遇。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结合我州欠发达、欠开发的州情,必须用加快经济发展的办法解决就业问题。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州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优势,举全州之力打造“水墨金州”旅游品牌,发展旅游产业,拓宽就业空间,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据测算,在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变的情况下,全州GDP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提供8000个就业岗位。换言之,在州内转移1万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对GDP贡献约2亿元左右。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城镇化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人口的城镇化和劳动力就业的城镇化。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社会长期发展目标的内在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应重点抓好兴仁县的撤县建市和各县的小城镇建设工作,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在小城镇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进一步进深化制度改革,清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障碍,使小城镇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三)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我州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是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首先应从培养农村后备劳动力抓起,教育重点放在 “两基”教育攻坚上,在巩固“两基”教育成果的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力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高素质的后备力量。其次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就业技能和就业率为目的,有针对性地举办种类培训班,培养市场需求的农民工,努力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四)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平等和谐的劳动力市场。一是要深入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实行开放式户籍管理,简化农民工进城落户程序和手续,实现农村人口可向城镇自由迁移。二是实行平等的国民待遇,彻底消除农民工进城后在住房、子女受教育、劳动就业保障、医疗保险、劳动力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只有彻底消除制度障碍,才能顺利实现我州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