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抢救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700件
6月30日,记者在兴仁县档案局看到该局的干部职工正在紧张有序地剪裁、托裱,这是该县开展抢救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的一个场景,截至目前该局已经抢救和保护民国档案700件、清代文约60件。
兴仁县档案局(馆)现保存有建国前档案5330卷,建国后档案17000余卷,资料8000册。经过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兴仁县共有民国档案810件、清代文约62件属于国家重点档案,急需抢救和保护。
由于建国前的档案整理、装订不规范,卷皮陈旧、发霉、拟写标题不规范,蛀虫、字迹褪变等,部分珍贵资料和破损的档案急需抢救修复。针对这种情况,县档案局(馆)向州、省、国家国家档案层层申报,2006年12月上级部门批准抢救民国档案和清代文约。中央财政资金划拨10万元、县财政匹配5万元,作为开展这项工作的经费。为搞好这项工作,该县档案局(馆)成立了以局长赵福华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作为该局中心工作来抓;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该项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展以来,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及聘请的几名人员每天都集中在二楼展厅严格按照编号、托裱、裁剪、拟目录、微机输入、装订成册等环节操作,并由有关干部进行质量检查签字验收,确保质量关,得到省、州相关部门领导充分肯定。
通过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截至目前,已经抢救民国档案700件、清代文约60件,计划今年10月底全部抢救结束并接受省、州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