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对望谟612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06年9月5日上午,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对在望谟“6.12”抗洪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望谟县武警中队等102个单位为“望谟‘6.12’抗洪救灾先进集体”以及左雄等276名同志为“望谟‘6.12’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称号。2006年6月12日晚22时至13日凌晨2时,望谟县遭受强降大暴雨袭击,降雨量达196.7毫米,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冲毁大量良田,农业、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损毁。68所中小学校受灾,部分学校被迫停课,中考延期。全县交通、供电、供水、通讯、银行网络一度中断,人员伤亡惨重。灾情发生后,***、***对灾区人民亲切关怀,国家民政部、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有关部门对抗洪救灾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州市对灾区给予大力援助,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奋力抗洪抢险救灾,与自然灾害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夺取了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在抗洪救灾第一线,各级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军民团结,抗洪抢险,谱写了一曲曲抗洪救灾的英雄赞歌,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