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对阳光工程工作提出十点具体要求
为确保2006年全州“阳光工程”工作的顺利完成,黔西南州以转移就业培训为重点,狠抓宣传发动和培训基地两项基础工作,搞好培训基地与“阳光工程”办公室、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培训内容与工种选择、外出人员与企业条件四个对接,着力提高对外转移和技能培训的比率。同时,对实施“阳光工程”提出了十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实人员;二是要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三是狠抓基地的培训转移工作;四是要认真做好四个对接;五是要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六是要着力提高对外输出转移率,要求各县市对外输出转移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同时要着力提高技能型务工人员比例,提高务工人员的工作稳定性和就业待遇;七是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工前教育;八是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强协作,努力营造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的工作氛围;九是各县市要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统计工作;十是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