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区营改增试点为纳税人减负11316万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款入库共计15175.68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1368.8万元、占比,74.91%,小规模纳税人3806.86万元、占比25.09%;我区营改增试点实现累计减税11316.***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减税1310.7万元、占比11.58%,小规模纳税人减税1268.2万元、占比11.21%,原增值税纳税人减税8737.74万元、占比,77.21%;减税面达到1218户,占比36.27%,其中一般纳税人49户,小规模纳税人1169户。
一般纳税人减税49户,合计减税2718.92万元,占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总数32.9%。其中交通运输业减税6户,占比4.03%,减税660.19万元,占比24.28%;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减税6户,占比4.03%,减税145.01万元,占比5.33%;信息技术服务业减税4户,占比2.69%,减税15.83万元,占比0.58%;文化创意服务业减税20户,占比13.42%,减税1780.11万元,占比65.47%;物流辅助服务业减税7户,占比4.7%,减税61.67万元,占比2.27%;鉴证咨询服务业减税5户,占比3.36%,减税24.31万元,占比0.9%;广播影视业减税1户,占比0.67%,减税31.8万元,占比1.17%;
小规模纳税人1169户,合计减税1268.2万元,占小规模纳税人总数36.43%。其中,交通运输业减税67户,占比2.09%,减税7.25万元,占比0.57%;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减税106户,占比3.30%,减税341.38万元,占比26.92%;信息技术服务业减税56户,占比1.75%,减税19.33万元,占比1.52%;文化创意服务业减税362户,占比11.28%,减税332.43万元,占比26.21%;物流辅助服务业减税63户,占比1.96%,减税12.37万元,占比0.98%;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减税192户,占比5.98%,减税82.66万元,占比6.52%;鉴证咨询服务业减税313户,占比9.75%,减税467.85万元,占比36.89%;广播影视业减税10户,占比0.32%,减税4.93万元,占比0.39%;
原增值税纳税人接收11%税率的进项税额和6%税率的进行税额专用***,合计抵扣8737.74万元增值税税金。
总的来看2013年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试点企业、相关行业、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都对我区改革给予了积极正面的评价,得到了一致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