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扶贫办以创新监管机制力促项目资金安全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扶贫农发项目资金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形成更加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阿里地区扶贫办不断拓宽监管渠道,协调地区审计局采取检查项目、查看资料、走访农牧户等方式,对2012年投资8575万元、196个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进度、项目质量,并对己全部峻工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及虚设项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己连续多年得到了自治区扶贫办的肯定。
如何将党的惠农富民政策更好地送到农牧民身边,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效益,是阿里地区扶贫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的根本举措。面对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项目资金监管要求越来越严的实际问题,阿里地区扶贫办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农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断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和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对扶贫农发项目资金监管作用,将审计纳入到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中,专门与地区审计局建立合作意向,让审计参与到项目立项、审核、建设、验收等各环节,要求各项目区无论是在项目立项,还是建设阶段,对审计局实施的审计监督都要给予全力配合,并将项目资金审计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在项目完工后必须邀请审计局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审计局审计的项目不予验收,从源头上堵住了项目资金监管漏洞,确保了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