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之星和银龄互助活动优秀志愿者受表彰
本报讯(记者 应裕智)首届乐清市“老有所为之星”和“银龄互助”活动优秀志愿者受表彰,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为展示新时期我市老年人的时代风采,引导全社会关爱老年人,激励老年人自强自立、老有所为,发挥老年人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老年协会联合开展了首届乐清市“老有所为之星”评选活动。石进才、万雪霞、谷源、赵章涵、何存济、干学斌、张余明、连新尧、施希真、周朝泉十位老人成为乐清市首届“老有所为之星”。张乐生等十位老人获得提名奖。
此外,在我市广泛开展的“银龄互助”活动中,涌现出一批高龄、空巢、失能、特困老年人结对帮扶成绩突出的志愿者,他们在为特殊困境老人提供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维权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研究,对王和芳等89名“银龄互助”活动优秀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近两年,我市老龄工作紧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重点,努力推进新时期各项老龄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395元、563元提高到465元、620元,全市现有在册低保对象8585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现有17个镇(街)的5.3万名老人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27%,位居温州市前列。全市现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0个,预计年底将达300多个。全市现有市、镇(街)、社区、村级老年电大教学点232个,老年学员1.3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