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视察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孔丽琴)“法治宣传要草根化,不用‘高大上’。”“法治宣传应分类推进,根据各村情况进行针对性宣传。”“要抓好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的培养,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8月14日上午,在市政协组织召开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情况座谈会上,各种“金点子”不绝于耳。
当天,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乐成街道景贤社区,并进行座谈讨论,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我市于2003年下半年启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12年的法治实践,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升。
截至去年,我市已成功创建柳市镇上园村、虹桥镇东街村等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白石街道岐元村、大荆镇荆东村、乐成街道箫台社区、柳市镇四板桥村和淡溪镇梅溪村等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以及29个温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685个乐清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政协委员们对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建议科学、稳步推进乐清普法工作,结合现代化宣传工具提升普法活动的生命力,营造全市农村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选好配强村班子领导,加强村级普法建设;做好典型塑造,打响乐清“民主法治村(社区)”品牌;确保创建巩固率,力求实效,把依法治村、村民自治等多项工作融入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