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5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8周年。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今年4月至9月,***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拉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涌现出了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形成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树立了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经过群众推荐、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拉萨市从推荐出的66名候选人中选出9人推荐到自治区文明办,经自治区文明办、中央文明办组织评委评审、公示,拉萨市扎西白珍(拉萨市交通局退休职工)荣获“全国孝老爱亲模范”称号,德央(拉萨市城关区吉崩岗小学校长)、扎拉(当雄县格达乡羊易村党支部书记)、拉巴次仁(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总经理)、岗祖(拉萨市城关区冲赛康居委会党支部书记)4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5名同志出席了9月20日中央文明办举办的《道德的力量》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