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善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座谈
3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善礼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拉萨就我区刑法执行情况进行座谈。
宋善礼指出,从2001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这两个主题,着重从经济建设、社会领域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制定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实施〈森林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促进西藏的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持“服务中心、围绕大局”,在深入分析西藏经济社会的同时,立足全国的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思考谋划我区的人大立法工作,继续加紧修订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立法工作。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检察院、区司法厅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