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本报讯(记者 徐琴微)12月16日上午,我市召开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会,邀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副主任刘左军,作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专题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巧主持会议。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起实施。刘左军参与了该法的立法、调研以及法条释义工作,并在新《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意见征求阶段,来过乐清调研。
报告会上,刘左军从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必要性、修法的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权威的解读。
与会人员表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监管部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尤其是安全生产法律追究层面,不仅加大处罚力度,提出的措施也非常管用。
会议要求,各部门、镇街要进一步明确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平安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社会民众、企业、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同时要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把新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
市部分理论中心组学习成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副镇长(副主任)以及全市安监系统全体干部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