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实行分类分档补助
据了解,城关区受损民房补助标准根据拉萨市政府相关意见按民房受损程度、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并适当提高对低保户的补助。严重破坏类补助标准为:自治区每户补贴3万元,拉萨市政府按每人1500元予以补助。“严重破坏类”受损户中92个低保户每户增加补助1.5万元(拉萨市补助0.5万元/户、城关区补助1万元/户);中度破坏类补助标准为:实施整体拆除重建的,补助金额为2万元/户(拉萨市0.5万元—0.7万元/户、城关区补助1.3万元—1.5万元/户),实施加固维修的,按0.5万元—0.7万元/户标准执行;轻微破坏类补助标准为100元—500元/户。
补助办法
按施工进度发放补助
城关区财政局设立了“城关区‘10·6’地震灾后重建资金专户”,在乡(办)设立“乡(办)‘10·6’地震灾后民房重建资金专户”,由城关区财政局根据城关区政府核实确认的“拉萨市城关区‘10·6’地震灾后民房重建及维修申报审批表”向各乡(办)一次性拨付重建维修专项资金,各乡(办)向重建、维修户兑现专项资金,其中开工时兑现80%,验收后兑现20%。
政府补贴以外,其余维修重建费用,受灾居民可以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最高上限为5万元,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居民自己贴息。另外,建筑结构除个别允许石木、砖石结构外,其他必须是石混、砖混或框架,窗户要用铝合金等材料代替。
居民重建
一边唱歌一边干活儿
昨日(03月17日)下午4时许,来到夺底乡洛欧村看到,这里的重建工作已开始,居民们一边高兴地唱着歌,一边干着手中的活儿。59岁的旺堆老人说,地震发生后,他家的房子成了危房,全家人想都不敢想能够重新建房。“但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一家8人一共领到了政府发的42000元补助金,这样我们自己只需要出40000多元钱就可以重建房子了。感谢各级政府的帮助,不然我们受损的居民不知何时才能重新住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