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16日在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布顿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在非比寻常、极不平凡的200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异常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全区各级法院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贯彻区党委七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按照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西藏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全力参与处置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社会面稳控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任务,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一年来,各级法院坚持刑民并举,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包括“3·14”专案在内的各类案件,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社会局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48件,审执结15353件,同比分别上升14.3%和11.3%,综合结案率达到93.3%。其中,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由审判机关审理的刑事案件1822件,占案件总数的11.1%;由各级法院直接受理的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案件14626件,占案件总数的88.9%。
(一)全力以赴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面对拉萨“3·14”事件,全区各级法院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立场、听从指挥,同仇敌忾、艰苦斗争,全力参与处置事件、平息事态、社会稳控的各项工作。围绕确保不蔓延、不反弹,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应急处突预案,形成了由高级法院统一指挥调度、以拉萨为重点、全区法院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迅速展开政策攻势,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下发通告,敦促参与打砸抢烧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根据非常时期的特殊要求,停止正常休息,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颁布实施“六条禁令”,实行战时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各级法院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维稳应急分队”和“女干警应急组”等,全力投入维稳一线。共出动干警8万余人次,车辆2.6万余台次,为做好寺庙管控、重点部位防范、边境查控、奥运火炬传递、青藏铁路护路、维护虫草采挖秩序等维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学习领会并严格把握中央、区党委关于处置“3·14”事件的重大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3·14”专案审判。采取争取全国支持、协调区内力量等多种途径,组织精兵强将,整合优势审判资源,认真研究制定审判工作预案;坚持政治眼光与法律智慧并重,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并重,精心审判,严格把关,切实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把打击重点放在组织策划的首要分子、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以及证据确实充分的典型案件上,做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与维护局势稳定的统一,做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既体现了中央、区党委意图,又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稳定。
(二)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促进平安西藏建设
全区各级法院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讲政治、顾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22件,审结1718件,判处罪犯2097人,同比分别下降13.2%、10.4%和3.45%。坚决依法惩处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既稳、准、狠地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的首要骨干分子,又注意把握斗争策略,加大教育转化力度;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方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惩涉***、涉毒、涉黑和涉恐犯罪分子;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继续扎实做好死刑案件的一、二审开庭审理工作,从严把好法律政策关和质量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做到无一枉判、无一错杀。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社会危害大、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理情节的,依法予以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7名被告人无罪;对196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宣告缓刑;对1811名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促进罪犯改过自新;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共为29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312名少数民族和外籍被告人指定了翻译。
(三)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独有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独立承担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既是党和人民赋予审判机关的特殊职能,也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势和亮点。针对我区经济活动日趋活跃、民事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涉及领域不断拓展、法律关系愈加复杂、审理难度日益加大的实际,全区各级法院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的理念,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我区“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坚持推行刑民并举的审判格局,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方式,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积极发挥民事司法的服务、调节和保障作用。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805件,审结9310件,标的金额9.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6%、24.4%和44.3%。加强审判调节工作,共审理买卖、借款、建设工程、承揽、运输、矿产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合同纠纷案件4543件,规范和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重点工程纠纷坚持审慎对待和优先处理的原则,并在与法律不相抵触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立案、保全和执行条件,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慎重审理涉及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视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自主创新,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立足于推进依法行政,精心审理涉及二十多个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107件,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官民和谐”。
努力化解事关群众基本生活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牧民生产生活的草场、土地、水利、山林、虫草等资源纠纷案件915件,全力保障了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双拖欠”问题,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劳务报酬案件1320件,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邻里纠纷案件1426件,有效化解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区环境和谐。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推出全员、全程调解举措,在案结事了、心平气顺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年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5.6%,同比上升9.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法院前列。积极建立和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共指导调解民间纠纷7500余件,把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达赖集团插手利用,全力营造了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区各级法院按照人民利益至上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思想感情上彰显亲民,服务措施上保障便民,工作效率上体现利民,自觉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
着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减少不安定因素。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密切关注苗头性动态,不断完善解决涉诉信访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层层签订《涉诉信访责任书》,健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责任倒查等相关机制,大力加强息诉罢访工作。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25件(人次),同比下降12.6%,缠访、闹访、集体访同比下降8.5%。特别是整合各种资源,通过苦练“啃硬骨头”、解决“老大难”问题的本领,化解了一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上访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确保了社会稳定。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为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及时兑现生效裁判,做到案结事了、心平气顺,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下,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格局,把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建立、启动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加大制约力度,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18件,执结1710件,标的金额达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6.9%和2.6倍,执结率达到84.7%,其中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到66.9%,“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要求,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和规范审判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畅通“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立案快捷方便、审理公正透明、听证公开公平、执行规范高效,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释法答疑力求做到通俗易懂。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1件,审结167件;受理再审案件48件,审结36件,依法改判18件。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走下法台、走出法院,加强和完善巡回审判工作,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普法宣传,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向。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共有8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122件案件的审理,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537万元,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万元,对弱势群体提起的诉讼,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在汶川、仲巴、当雄地震发生后,全区法院捐款捐物及缴纳特殊党费总额达到365万元,人均全国法院第一。
(五)着眼于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以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政法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提高了揭批达赖、反对分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了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积极发挥干部协管作用,共选拔任用、交流干部45名,领导班子结构更趋合理,组织管理司法审判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作用更加明显。抓住纪律作风建设这个重点,建立了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各级法院领导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一线解决难题,促进审判作风、执行作风的好转;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洁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法院涌现出一批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先进典型,有8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抓住司法能力建设这个保障,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的平台作用,建立了“大培训”格局,完善机制,加大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岗位练兵等方式,共培训干警1***5人(次),提高了综合素质;在区党委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西藏线、西部线与全国线并举,启动我区特殊司法考试试点,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等方式,“法官短缺”问题正在缓解。去年有82名法院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创历史新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坚持把法院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区党委转发了《关于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的意见》,建立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基层基础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审判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党组有关问题的通知》,53个基层法院设立了党组,部分基层法院健全了审判委员会和内设机构。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三级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了保障标准;确立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配备、规范管理”的全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格局。在区党委的亲切关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全部完成,人民法庭建设正在推进,广覆盖、宽服务、机动快捷的73个“车载流动法庭”全面启动运行,提高了服务效率,方便了群众;高级法院刑事综合法庭和诉讼检索中心、拉萨中级法院审判综合楼和六个地区刑场等重点项目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援藏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集体听取高级法院党组专题汇报,在高度肯定西藏法院工作的同时,明确了加大援藏力度的思路,决定今年专门召开会议,启动新一轮全国法院援藏工作。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区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服从大局抓审判,服务大局促和谐,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高度统一。坚持重大司法审判事项、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坚持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法官任免制度和建议、提案办理制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重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98件590人(次),视察法院工作536人(次),及时办复批评、意见、建议3件。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检察监督,严格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及时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裁判实体公正。受理抗诉案件13件,审结11件,依法改判4件。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我区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服从服务于党的西藏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刑民并举,刑事审判的重点要坚持放在反对分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民事审判的重点要坚持放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关系上,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的能力;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目标。
各位代表,我区法院取得的上述成绩,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异常严峻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全区司法审判机关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找准司法审判工作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随着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各类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大幅攀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各级法院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任务异常繁重,法院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还不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三是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特别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上仍有差距,“执行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基层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仍有反映,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这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决心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的工作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也是我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之年。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全区法院在维护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按照“把方向、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基本思路,以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致力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坚持刑民并举,发挥审判职能,增强司法能力,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局势持续稳定,推动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各项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要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服务大局理念、司法为民理念、立足国情区情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揭批达赖、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大局服务,全力为人民司法。
第二,要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和我区局势稳定上下功夫。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高举“三个维护”旗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有效发挥刑事审判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平安西藏建设;坚决贯彻“保留死刑、慎重适用死刑”的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
第三,要在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积极创新服务发展的理念和措施,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优势,灵活运用司法调节手段,努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贯彻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六个新突破”,着力研究解决支持项目投资、服务“三农”工作、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司法问题,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促进民生,努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发挥政治、组织优势与运用司法手段并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尽可能采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心平气顺。
第四,要在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区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畅通诉讼渠道,完善立案机制,强化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完善“车载流动法庭”,规范巡回办案程序,就地审案调解,主动送法***,宣传法律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延伸审判职能;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使人民群众共享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成果。
第五,要在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强院”和“公信立院”并重,实行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并举,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展群众工作能力为重心,着力打造一支“靠得住、信得过、过得硬、有本事”的法官队伍,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第六,要在强基固本、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从实现全区法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大力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 缓解当务之急,谋划长远之计,探索治本之策,全面提高我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争取启动以智力人才援助为龙头、以项目援助为抓手、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目标的新一轮全国法院对口援藏工作。
各位代表,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对我区今年的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法院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