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地区积极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日喀则地区切实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力度,加强对建筑等用工密集行业的监督管理,努力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日喀则地区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地区劳动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了多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年共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18次,出动工作人员132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7169份,接受群众咨询452人次。
在具体工作中,日喀则地区积极推动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坚持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做好集体合同签订、续订工作,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鉴证程序,有效降低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发生。
日喀则地区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保障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征缴、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为监察重点,强化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欠保”和违法用工行为的监察,继续坚持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的工作方法,把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日喀则地区全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在完善企业内部调解制度的基础上,推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办法,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水平,提高办案效率。2008年全地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2件,目前已结案223件,结案率92%,涉及劳动者1423人,涉及金额426万元,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达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