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好的政治组织形式。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4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组织全区各族人民以主人翁姿态投身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保障地方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等方面,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建立
1951年,我们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和平解放,开辟了西藏历史新纪元。1959年平息叛乱,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获得翻身解放。1961年,西藏各地陆续开展民主选举各级政权机关活动,翻身农奴破天荒第一次行使政治权利。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正式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从此彻底结束了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进入了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这是西藏历史上的一个伟大里程碑,从此翻开了西藏发展前进的崭新一页。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全会提出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重要论断。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作出了在县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检察院上下级关系由原来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77年11月召开了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9年8月,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拉萨市和各县也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到2008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历经九届,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也历经九届,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基本历经十届。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呈现勃勃生机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成功实践的30年。1979年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35次,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16次。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29次,召开拉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68次。各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也都依法召开了会议。西藏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区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西藏自治区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全区的城镇和农牧区,各民族包括人口较少的民族如门巴、珞巴族也有自己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007年西藏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全区选民登记率达98.6%,参选率达96.4%。民主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西藏各族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和本地方、本民族的事务,在***领导下,万众一心,艰苦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各个国家机构协调一致、高效运转提供了体制保障。西藏自治区各级人大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充分行使地方国家权力。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在拉萨市范围内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县(市、区)、乡(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30年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选出了西藏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7届代表;选举产生了7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由阿沛·阿旺晋美、杨东升、热地、列确担任;选举产生了7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和副主席,人民政府主席分别由阿沛·阿旺晋美、天宝、多杰才旦、多吉才让、江村罗布、列确、向巴平措担任;选举产生了7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任免了人大系统和“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60多名,使各级党委推荐的干部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任免。
西藏自治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协调一致地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履行各自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西藏经济发展实现重大飞跃,对外开放成效显著,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教育、科技和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传统优秀文化得到发掘、保护和发展,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3、不断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自治区始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大力推动依法治藏进程,使西藏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3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254件,其中,现行有效的有91件,批准拉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7件,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法制建设、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科技进步、宗教管理、环境保护、精神文明、换届选举、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变更等方面工作,作出《关于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议》、《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关于严厉打击“赔命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决议、决定140项。
4、依法开展监督,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供了机制保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能。全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积极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了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动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30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建筑法及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气象法及实施办法、旅游管理条例、民事诉讼法、边境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工会法及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及实施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及实施办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等125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有效实施。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民生问题的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370多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述职评议。
5、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各级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集中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等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在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2年代表法颁布实施以后,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做了大量的服务、协调工作,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做出了重要贡献。30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多次参加执法检查和开展代表视察活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1万多件,为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6、积极开展涉藏议会外事活动,自觉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和西藏的发展稳定。历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西藏发展稳定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外交工作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积极开展涉藏议会外事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出访了美国、日本、英国等24个国家,出访人员30多批;接待了奥地利、泰国、尼泊尔等21个国家和欧洲议会、海外侨胞、国外媒体及驻华使节等来藏访问人员110多批,约1600人。在外事活动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围绕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达赖集团两项主要任务,大力宣传、介绍我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介绍我区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对外开放、坚持加快发展、全面推动社会进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旗帜鲜明地表明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深刻揭露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坚决回击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对我国的污蔑和攻击,挤压达赖集团在国际上的活动空间。通过扎实推进人大外事工作,增进了交流沟通和相互了解,打破了达赖集团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舆论垄断,扩大了社会主义新西藏在国际上的影响。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功实践的基本经验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成绩令人鼓舞,经验弥足珍贵。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要通过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重要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人大工作,无论是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必须坚持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根本保证。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要立足我区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全面认真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西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必须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必须坚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接受代表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集中代表智慧,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将各项工作置于代表的有力监督之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