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畅通企业退出路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从便利企业办事、尊重企业自主权、完善公示系统功能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工作,畅通企业退出路径。
为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扩大清算注销信息知晓范围,自今年12月1日起,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原则上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在线办理。企业需要清算组备案材料办理相关业务的,可自行打印公示系统清算组备案信息页面使用。企业可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
针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以及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企业,如已办理了清算组备案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可自主撤销清算组备案。针对依法无需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个人独资企业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已通过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有关撤销债权人公告的《承诺声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方式办理撤销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办理撤销清算组备案后,企业即可办理登记注册相关业务,撤销清算组备案后企业再次申请注销的,应重新依法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发布债权人公告。
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办理完清算组备案后,如清算组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当事人因疏忽信息填报错误的,企业可登录公示系统自行修改“清算组办公地址”“清算组联系电话”“清算组成员”等相关信息。撤销清算组备案的企业,其在公示系统的信息展示页面将标注“该企业已撤销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相关提示信息保留45天,45天后自动取消。企业撤销备案和公告后,原有的清算组备案信息、债权人公告信息以及撤销备案和公告信息将做留痕处理,并作为企业历史公示信息,长期保存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