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藏廉租房建设地区将扩展到县乡
日前从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西藏2008年将扩大廉租住房的受益人群和建设地区,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从2008年到2010年末,西藏将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目前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建设地区将从各地区的行署所在地扩展到县乡。
西藏于2006年开始筹建廉租住房,2007年,各地(市)相继动工建设,计划建设4560套廉租住房,实际建设了45***套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西藏廉租住房工程建设总投资4.77亿元。目前,西藏廉租住房建设进展顺利,西藏廉租住房工程总量已完成80%,拉萨市首期1000套、山南地区300套已经竣工验收;林芝地区240套已完成分户验收,其它地区廉租住房也将于2008年相继完工。拉萨市首期1000套廉租住房已完成第一批分配入住。其余地区也将陆续开展分配和入住工作。
西藏还在西藏范围内开展了住房保障对象情况调查,从调查情况来看,西藏需要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达到16000户,人数达4.7万人左右。西藏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实行。一人户和二人户家庭原则上不安排实物配租,而纳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对象。在廉租住房供应渠道上,根据需求以集中新建、改建、盘活公有住房、存量房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新建廉租住房要以配建为主,统建为辅。
据了解,今后,西藏计划利用3年时间,力争在“十一五”末基本解决所有城镇(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