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失业救助金开始发放
5月12日,第三批失业救助金已经审核完毕,符合失业救助条件的有141家760人,发放金额为103.32万元。在第三批发放失业救助金的受损商户和员工中,已有86家商户正常营业,345人重新就业。其中:第三批中3月份已开业的有8家58人,4月份已开业的有***家252人,5月份开业的有14家35人,未开业的有52家376人。与第一批、第二批累计已有154家商户正常营业,650人实现再就业。
4月28日至5月1日,自治区就业局“3·14”失业救助实地核查小组对第三批申请失业救助的商户进行了实地核查。在检查工作中,对发现有多报、虚报的商户,核查小组均以剔除,对不懂政策的商户耐心宣传,对明知故犯的严厉告诫。对受到损失但对生产经营影响不大的商户,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合理确定申请人数。
为让受损商户、员工及时领到失业救助金,自治区就业局工作人员对发放对象一一进行电话通知,并提醒他们前来领取失业救助金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对每一批失业救助金发放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就业局院内和失业救助金发放点进行公示,接受各商户及员工的监督,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对多报、虚报冒领和重复申领生活救助、失业救助的人员给予举报,一经查实,除追回已领取的失业救助金外,还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在失业救助金发放过程中,自治区就业局经办人员严把审核关,仔细核对前来领取失业救助金人员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并与本人申请登记时的照片再次进行身份确认,严格做到领取人员与申请人员的身份相符,人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