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农村能源建设成效明显
农村能源建设,是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牧民用能结构、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构建农牧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及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地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2008年3月31号经地区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设立了局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临设工作机构)。4月1日能源办组织工作组在主管领导的带队下,赴地区2006年至2007年的农村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的6个县(贡嘎、扎囊、乃东、琼结、隆子、桑日)走村入户,到沼气项目施工现场,听取技术员和基层群众意见,详细调查了解各县农村沼气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深、了解山南地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总结分析了2006年农村沼气开建至今农村沼气的使用情况及效益,并对2007年未完工的续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为了充分的取得项目真实效益及迎接5月份自治区的验收工作再次奠定了基础。
一、2006、2007年农村沼气的完成情况
(一)2006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地区的沼气计划指标是四个县3597户。其中:乃东县940户、贡嘎县950户、扎囊县907户、隆子县800户、涉及15个乡(镇)41个村。总投资1366.8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791.34万元。自治区配套215.82万元。地区配套35.97万元。各项目县配套35.97万元。群众劳务投入287.76万元。
按每户计算:中央补助2200元。自治区配套600元。地区配套100元。项目县配套100元。群众自筹800元。
2006年沼气项目除一个县外其它项目县按期完工。并通过自治区终验。
(二)2007年自治区下达计划是六个县4000户。其中:乃东县500户、贡嘎县1000户、扎囊县1000户、隆子县500户、桑日县500户、琼结县500户。总投资152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880万元。自治区配套240万元。地区配套40万元。各项目县配套40万元。群众劳务投入320万元。(并按实际户数国家补助资金落实到各县)。
我地区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截止2007年11月26日前共完成2015户,投资完成765.7万元,占总投资的50%。其中国家补助443.3万元。自治区120.9万元。地区20.15万元。各县20.15万元。群众自筹161.2万元。受益人口达13109人。
2007年续建任务截止2008年4月16日前已完成1440户。受益人口达6030人。投资完成547.2万元,(占年度投资的36%。)其中国家补助316.8万元。自治区86.4万元。地区14.4万元。各县14.4万元。群众自筹115.2万元。
还未完成的545户,由48个施工队(本地施工队19个、外地施工队29个)正在建设中。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对2006年和2007年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来看,农村沼气建设取得较好的工作经验,培养了大批本地沼气技工,按上级计划安排完成进度,发挥了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以纠正。
1、项目管理制度不建全,有些县及特别是部分乡(镇)没有组建沼气建设管理机构,没有指定专职人员,没有建立行政领导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上的层层责任制度或责任不明确。领导的松懈和忽视影响项目建设速度及质量。个别施工队出现只包建设、包资金、对工程质量、建后服务及按照合同供应设备的服务到位差。
2、施工队及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对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不到位。没有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存在后期项未完成就前期项目开始出现瘫痪。管理不到位,发挥作用受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