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为全区地(市)级以上医院和高海拔县医院配建医用高压氧舱的***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发改委,于,组织召开了全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工作视频会议。
会上,首先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普布卓玛主任对各级医院配建医用高压氧舱的各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务必在6月份完成9个地(市)级以上医院及32个海拔超过的高海拔县医院配备医用高压氧舱、便携式舱、常压饱和吸氧设备和供氧装置等工作。到2020年前,总结临床试用经验,实现所有县全覆盖。
二是项目实施具体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自至止。工作内容是设备设施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建设招投标,医师和操舱员培训。
实施阶段:自至止。工作内容是设备设施生产,工程开工建设,设备维修人员培训。
验收阶段:自至止。工作内容是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工程竣工,完成人员培训。工程初步验收。
三是对氧舱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同步将为9个地(市)以上医院和双湖县、尼玛县分别培训医师、操舱等专业技术人员各1-2名,设备维修人员各1名。为其他30个高海拔县培训医师各1名。
其次,自治区财政厅卢明秀副厅长,对氧舱设备采购事项等做了具体要求,请各地(市)根据自治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指导意见,及时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采购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建立配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最后,自治区发改委罗布次仁副主任,对氧舱放置场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配建前期工作等提出具体要求。
会后,三部门及时印发了《普布卓玛、卢明秀同志在全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藏财社字[2015]8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订的《西藏自治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区医用高压氧舱配建工作全面启动,高压氧舱的配建必将为推动我区高原医疗健康事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