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切实抓好汛期各类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
近期,拉萨市正处在汛情高峰期,大部分县(区)发生强降雨天气导致泥石流、洪流等自然灾害,使农牧区部分道路冲毁,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拉萨市严格落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有力有序做好了汛期防抗救灾工作。
一、汛期灾害基本形势
进入主汛期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拉萨市尼木、柳梧新区数次遭受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其中尼木县遭受泥石流灾害4起,洪涝1起;柳梧新区遭受洪涝1起。截至目前,全市农田受灾达1100余亩,农作物绝收面积4.2公顷。路面损毁及淤泥8余公里,水渠冲毁5.5公里,堤防及护岸损毁约6公里,受灾人数约200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6起灾害造成1219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紧急转移安置7人,因灾损坏民房1户1间,无人员失踪和伤亡,无牲畜死亡。灾害还造成道路、桥梁、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造成农业损失18.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3.2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6万元,共计直接经济损失近84万元。灾害发生后,拉萨市第一时间核实上报灾情,启动救灾物资调拨准备机制,受灾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救灾主体责任,迅速开展灾情核查统计、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二、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制,扎实抓好各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入汛以来,拉萨高度重视汛期农牧业防抗灾工作,市县两级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与各县(区)签订了防灾减灾救灾目标责任书。及时召开2018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暨汛期防抗救灾工作部署会议,下发《关于提前抓好汛期备灾工作和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前安排部署防汛工作、提前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掌握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主动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县(区)政府和民政部门也迅速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抗灾领导小组并修订完善相关防抗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报告制度,有序有力抓好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物资储备到位、人员队伍到位、应急救助到位。目前,入汛以来,市、县两级农牧、水利、气象等部门启动了汛期灾情24小时值班制度。
(二)不断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做到及时急用。根据区、市主要领导“救灾物资应提前储备到易灾县及乡村”的指示精神,提前向当雄县、曲水、尼木、林周、墨竹工卡、达孜六县(区)的易灾乡村代储了12 M2棉帐篷900顶,棉被、棉褥、棉垫各1250床的救灾物资,价值290万元;向林周县春堆乡、空港新区、大佛崖农场、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提前调拨了45万余元的帐篷、棉大衣等救灾物资,加大易灾县(区)汛期救灾物资代储力度。同时,为做好防范地震等重大灾害应对工作,在城区设置15处应急避难场所,储备了1062万元的应急避难场所照明、供电供水、排污、通信广播等防灾减灾设施。目前,市、县、乡储备了近5000余万元的衣物类、住宿类、照明类等生活性救援物资,能基本辐射和满足各县(区)应对汛期一般灾害救助范围和需求。并采购了100万元的市级储备饲料(其中,80万元青干草320吨,20万元颗粒饲料75吨)。目前,抗灾饲料分别保存于林周县净土公司和拉萨三鸣饲料厂,一旦发生灾情,紧急调拨到各县(区),解决牲畜饲料的燃眉之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为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满足汛前应对各种险情的物资需求,第一批储备编织袋70万条、石料3000立方、防冲墩600个等市级防汛物资,根据县区发生的灾情不同,市防汛办及时调配12.5万条编织袋、铅丝笼2.2万平方米、铅丝2吨,防冲墩50个、彩条布4500平方米、抽水发电机组5套等主要防汛物资,确保了灾情急需的物资供应。
(三)加强抗灾储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8个县级、10个乡级、11个村级救灾仓库,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仓储网络体系,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覆盖率达100%。2018年重点推进达孜县章多乡、曲水县茶巴拉乡、当雄县纳木湖乡、乌玛塘乡4个易灾乡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项目资金达485万元,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同时,为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结合各县(区)物资储备实际情况,年初及时向各县(区)及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足额下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101万元。 为加强农牧业防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三五期间,计划落实6个县级储备库和24个乡级储备库,截至目前,2017年投资340万元、建设完成了达孜、尼木两个县区应急储备库;2018年当雄县羊八井镇、格达乡、公堂乡、龙仁乡、宁中乡5个乡镇乡级应急储备库正在建设中。2019年计划建设4个县级储备库,19个乡级储备库。
(四)有力有序落实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冬春救助。年初,及时向2017年五个受灾县(区)足额下拨2017-2018年冬春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0万元,对因灾缺粮户发现一起及时救助一起。截至目前,2017-2018年冬春期间已救助4727人,落实口粮款103.4万元(其中青稞、大米、面粉等口粮30万斤,清油694桶),折款76.4万元;现金救助27万元。5个受灾县的受灾群众未出现因灾缺粮现象。二是切实做好节前慰问。2018年“三大节日”期间先后对5个受灾县(区)62户因灾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投入慰问资金5.58万元。三是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将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重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范围,召开全市防灾减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及时建立并更新上报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台账,定期督导受灾县(区)加快恢复重建进度,有力推进2017年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曲水、林周、空港三个受灾县(区)需重建户数为2户4间,需修复户为12户22间,重建、修复工作均已完成,受灾县(区)政府、民政部门多渠道安排资金补贴10.5万元,在全区率先完成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四是强化资金落实力度。今年共计落实市级资金632万元,其中,落实去冬今春农牧业防抗灾资金350万元(下拨至县(区)饲料专款170万元,市级储备物资130万元,农业救助资金20万元,防大险应急资金30万元),落实2018年农牧业生产自救资金282万元。
(五)开展汛情隐患排查督导工作。针对入汛以来,尼木县道路泥石流灾害频发,本着“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提前布控”的原则,抗灾检查组于7月14日深入尼木县、曲水县检查防抗灾险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检查部门乡镇村组排洪险情点,对汛期农牧业防抗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出现险情灾情后,市防汛办及时派出工作组对县区灾情处置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各县(区)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共投入机械500余台次,组织人员1200余人。及时向县区调配了编织袋、铅丝笼、防冲墩、彩条布、抽水发电机组等防汛主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