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近日,山南市印发《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从今年至2020年,通过3年整治行动,彻底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建立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开展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确保到2020年,各县区所在地城镇近郊村庄、易地搬迁村、小康(生态)示范村、特色小城镇等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在推进“厕所革命”方面,开展农牧区公共厕所建设及改造、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推动农牧区畜禽养殖和种植业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利用。到2020年,实现自然村公厕普及率达100%,完成自治区确定的国道沿线、旅游景区公厕建设任务;实现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在治理生活污水方面,制定农牧区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生产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开展集中和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将农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确保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在村容村貌整治方面,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和入户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提升农牧区建筑风貌,推进村庄亮化、绿化、美化。到2020年,行政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无树户”,国家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2.7%,自治区级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5%。
在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方面,按照实用性原则,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
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方面,确立环境整治项目有监管制度、有技术标准、有稳定队伍、有经费保障、有考核督查的“五有”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支持村级组织和农牧区“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环境整治项目,切实提高农牧区人居环境自我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