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是普法工作的生命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全面依法治国自然离不开普法工作。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我国普法工作走过了30多年,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取得成绩固然喜人,但也应该看到,在此期间,随着思想观念发生着转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使普法手段不能仅限于传统说教,特别是结合我区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等情况,提升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热情,普法工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就要求普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
普法与时俱进关键在于思想创新。俗话说,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普法工作同样如此。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如何提升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如何使法律切实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需要普法工作者开动脑筋不断创新。要根据我区普法特殊区情,不断地研究分析群众普法需求,细化普法对象,了解不同时期群众的法律需求,结合群众所思所想所需,寻找群众法律兴趣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普法与时俱进必须善于利用新技术。普法工作初期,普法只是发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开办法治讲座等形式。现如今,面对新媒体、融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格局、新发展,特别是网络、移动通信基本普及的现状,“互联网+法治宣传”已经广泛使用,大力使用网络新技术开展普法已是必由之路。我区自然条件相对较差,更应该扬长避短,克服自然条件限制,大力使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开展网上普法宣传活动,发挥网络新技术优势。
普法与时俱进离不开群众参与。普法的实效是检验普法工作成败的关键。今天的普法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宣传,而是更侧重于法治的应用和普法对象的参与。单纯的说教、单向传播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对普法工作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从普法宣传的受体,变为法治实践的主体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当前普法工作中,必须将群众由以往被动的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由客体变为了主体,增加互动式的普法教育,注重群众参与感融入度,提升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