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水利局开展水法宣传活动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扩大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水法制宣传氛围,根据区水利厅的安排部署,山南地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此次宣传工作,10月8日,山南地区水利局结合宣传活动的主题,组成20余人的宣传队,在泽当镇繁华地段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制作宣传展板4块,悬挂横幅5条,发放宣传画、册、单3000余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1:36: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