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正式开通本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医疗救
近日,那曲地区本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正式开通,并制定下发《那曲地区本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实行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对本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医疗救助范围、享受救助的条件、程序、标准以及医疗救助资金来源等作了明确规定。医疗救助范围:本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地区人民医院、地区藏医院。医疗救助费用结算方式:低保救助对象住院产生的费用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地区民政局和医保中心按季度与定点医院结算;流浪人员和城乡三无人员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由民政部门按季度与定点医院结算。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从区、地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地区所在地的区内外流浪乞讨人员、三无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从流浪乞讨人员、三无人员管理经费和临时社会救助资金中支出;无主尸体的处理费和流浪乞讨人员、三无人员生活费(陪护费)从社会临时性救助资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