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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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2012年8月份底出台《昌都地区建设施工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以来,昌都地区就工资保证金缴纳的操作程序、用工备案等进行了规范,全面深入推进了该地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建设。截止目前,全地区收缴工资保证金共计373.6571万元, 涉及23个项目的施工企业。其中,地区收缴 63.8971 万元,涉及3个项目施工企业(另还有三个企业填报了缴纳申请);洛隆县收缴242.51万元,涉及14个项目的施工企业;昌都县收缴29.6万元,涉及4个项目的施工企业;芒康县收缴35万元,涉及1个项目的施工企业;贡觉县收缴2.65万元,涉及1个项目的施工企业。缴纳了工资保证金的23个建设项目,均未发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投诉,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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