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多措并举让文物更安全
近年来,日喀则市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始终把文物安全当做文物工作生命线来狠抓落实。2016年,日喀则市在文物安全防范、灾后文物恢复、地方文物保护立法、开展文物执法培训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悉,为加强全市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日喀则针对不可移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文保单位专人值班和法人负责制,而且在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装了防盗防火等报警设施设备,做到24小时有人守护,努力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文物安全稳定。
受“4·25”尼泊尔强震影响,日喀则市部分县(区)文物受损严重。现已完成***处受灾文物点设计方案编制和概算编制工作,已报送自治区文物局和日喀则市发改委评审中心评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保护维修工作的文物点10处,正在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的8处,其余46个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开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
据介绍,2017年1月1日,日喀则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日喀则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这对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法治观念,各级政府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规范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将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日喀则市积极开展文物执法培训。2016年,日喀则市文化局组织各县(区)文物工作者开办了为期三天的文物执法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及日喀则市相关领域专家为学员讲授文物法律法规、文物执法及文物保护工作等相关知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