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初具成效
“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赋予人民银行的新职责。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几年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目前,作为西藏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初具成效:
一、企业征信系统已初步形成。作为企业征信系统前身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以城市为单位,以贷款卡为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媒介,使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联结各级金融机构,全国联网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2006年7月,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式切换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截至2006年末,西藏企业征信系统已录入全辖借款企业3296户,入库本外币贷款余额124.35亿元,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保理等业务也同时进入了征信系统,目前,为西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开启了近百个查询终端。
二、个人征信系统已逐步推广应用。2006年1月,以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系统方式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联网运行,它是各金融机构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发生的个人住房、汽车等消费类贷款、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截至2006年末,西藏个人征信系统已录入商业银行个人信贷账户12万多个,录入消费信贷余额37亿元。西藏个人征信系统已为商业银行开启了200多个查询终端,2006年个人征信系统累计查询上万次,日均查询60多次。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功能分为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随着该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对企业和个人重要经济活动的影响和规范,逐步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重合同讲信用的社会风气,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文明社会的建设。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帮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控制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扩大信贷范围,促进消费增长,改善经济增长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决策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其功能和作用愈来愈凸现,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满足了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全区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的整体提高,为西藏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