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0次主任会议召开洛桑江村主持
2017年9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0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对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审查报告、关于对林芝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全区商务工作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西藏自治区邮政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同意将以上事项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洛桑江村强调,一要扎实抓好本年度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二要认真做好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各项会务工作,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益。三要严格遵守纪律作风规定,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四要严格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人大机关维稳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和谐稳定、平安祥和。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春来、新杂·单增曲扎、维色、许雪光、巨建华、尼玛次仁、张晓华、纪国刚,秘书长刘光旭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