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7年春节和藏历新年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地(市)整规办要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牧区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的食品销售点、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生猪屠宰点(场)、大型百货超市为重点单位,加大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企业的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食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和利用工业用化学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做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对饭店、各体门店、小摊点及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巡回检查。对餐饮企业的原材料采购、餐饮加工、餐具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通知》还要求,加强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强化动物疫情监控,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烂屠、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病死禽畜及其制品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