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措施加强西藏政府自身建设
●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切实规范行政权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以勤俭办事为原则,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当前,西藏正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这对加强西藏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日前,西藏出台了9大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切实规范行政权力。把是否实现政企分开,作为检验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由企业自主决定、自行负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各级政府要把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使所有政府部门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许可主体,切实规范行政许可管理。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放下的尽量放下。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制定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下功夫坚决精简会议,切实减少礼仪性、应酬性活动。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以行政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各级政府要把科学民主决策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合理界定政府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同时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违法和使用权力不当,或者行政不作为的,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建立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努力建设责任政府。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进一步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与宣传,努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大政府立法力度,通过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
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执纪。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取信于民,凡是作出的承诺,要坚决兑现,切实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以勤俭办事为原则,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加强对用电的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抓好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抓好节约能源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各项规定,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抓好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勤俭办事原则,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