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2017年3月2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6西藏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工作任务。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西藏自治区纪委一室副主任朱四平及在家厅领导晶明、平措、幸远明、洪力、李杰祥、普卫东、赵尔才、刘汉林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吕涛同志主持会议。
刘江同志充分肯定了2016年西藏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守政治规矩,始终自觉忠诚于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切实打牢公安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党委绝对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对党负责、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三是要严格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部门要聚焦反腐倡廉主业,加强政治监督和领导干部监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违令问题和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防腐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机关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揭短去病,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监督保廉洁”,健全完善警务信息公开机制,提高办理案件过程的透明度,保障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要加强标本兼治,筑牢反腐防线。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提升廉政监督效能,筑牢全区公安机关廉政反腐的正确导向和思想防线。
会上,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晶明同志通报了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公安厅党委委员、区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组长赵尔才报告了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地(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各地市分会场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责述廉报告。
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公安厅特邀监督员代表及厅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督察、审计部门全体民警参加公安厅主会场会议,各地(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代表,纪检、督察、政工监察室全体民警在各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