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管委会率先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监管和盘活机制创新
东莞阳光网11月3日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强化功能区用地规划统筹,在市自然资源局及司法局等部门全力支持指导下,水乡管委会主动谋划,在守底线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创新和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经过为期一年的调研和反复论证,日前出台了《水乡功能区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据了解,该细则是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区域级的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以促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速增效为目标导向,进一步规范了功能区土地市场监管行为,有力***了闲置用地处置的政策堵点难点,强化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以用为先”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盘活闲置空间资源。
该细则以“盘存量,控增量”为导向,具体亮点如下:
提前介入,避免新增闲置
明确闲置土地监管工作中各部门的相应职责,避免因执法主体不明造成的行政效力低下;加强镇政府在闲置土地监管中的重要主体责任,结合投资效益协议,各司其职提前介入进行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将服务型行政落到实处,把闲置土地的形成扼杀在萌芽阶段。
尊重历史,分类认定涉嫌历史闲置
从实事求是、盘活土地的实际出发,对历史上因部门行政审批造成的合同与宗地不一致的、项目与宗地不一致的、历史上已建后拆除的、司法查封等等情况,制定标准分类进行认定,做到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保障权益。
完善细节,提升政策执行效率
结合市级文件中出台的盘活闲置土地的创新措施,制定具体操作细节及衔接措施,如混合处置方式使用前提、无偿收回转有偿收回方式处置期限的界定,复议、诉讼期限与宽限期的衔接,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后续监管措施等,完善政策的可执行度,提升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