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月4日至5日召开
东莞阳光网1月15日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开。
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
4、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5、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的优秀(表扬)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
6、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
7、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8、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