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关切东莞民政争取2022年底完成这些小目标
东莞阳光网11月10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推进东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争取到2022年底,东莞社会救助保障各项标准继续稳居全省前列;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以“民生大莞家”项目品牌为抓手的改革创新成效更加突显;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慈善公益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体系。
记者看到,《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事业新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服务规范化发展,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打造‘莞邑慈善’品牌,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规范化管理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夯实民政工作基础,强化民政工作保障支撑”八大部分。
关键词:社会救助
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根据《意见》,东莞将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统筹推进低保救助、特困供养、灾后救助等10项基本救助保障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大救助”格局。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标扩面工作,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救助标准,逐步将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范围拓宽至常住人口,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高质量完成市综合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二期)项目工程,持续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意见》提出,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同时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将建立困难群众探访慰问常态化工作机制,到2022年底前,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月探访率达100%。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访慰问服务,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发生意外风险。
关键词:养老服务
推进养老事业新发展
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方面,《意见》提出要实施《东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逐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在推进养老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建民营项目。全面铺开“大配餐”服务,确保有需求的政府兜底重点困难老人100%全覆盖。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对纳入特困供养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意见》提出要巩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户籍、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健康等信息资源,建立信息通畅、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动态数据库。充分发挥“平安铃”服务功能,有效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
关键词:社会治理
全面铺开和优化“民生大莞家”
在规范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民政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引领全面覆盖到各项工作中。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做好民生诉求的搜集、处理和反馈工作,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全面铺开和优化“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深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规范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驱动、社会工作为手段、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四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和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行动。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响应型政府夯实基础。要加强园区、镇(街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做好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有关工作。
关键词:社会服务
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在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品质方面,《意见》提出实施全市婚姻登记处资源优化整合,实现市内居民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探索开展跨区域业务办理;全面完成全市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处理,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倡导和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
在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坚持依法殡葬,加强殡葬重点领域监管,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并将殡葬设施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市殡仪馆改造扩容提升规划建设工程,深化殡葬惠民政策,继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建立殡葬服务联办机制,出台《东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建立节地生态葬法奖补制度,到2022年底,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100%。
在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创新界线委托管理,加强界线风险管理,及时妥善化解边界争议纠纷。修订《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编制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深度应用东莞市区划地名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全市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道路地名标志牌规范化更新设置。深入挖掘东莞地名文化底蕴,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关键词:慈善事业
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要以民生需求作为切入点,以打造“莞邑慈善”特色品牌为载体,培育发展不同类型慈善组织,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打造“莞邑慈善”特色品牌,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慈善”工作格局。
《意见》还提出要广泛拓宽参与渠道、充分激发慈善活力、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提出要加快慈善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市慈善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倡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金融资本支持渠道,推进福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
关键词:社会组织
加强培育和规范化管理力度
《意见》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党组织覆盖面。开展“党建+服务”工程,打造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品牌项目。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机制,推动负责人与书记“一肩挑”。
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监管队伍建设,《意见》提出要强化信息系统运用,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对于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园区、镇(街道)实施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
在加大引导和培育力度方面,《意见》提出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支持渠道,加大对经济类、科技类行业协会的培育力度,扶持龙头商协会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发挥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及社会组织总会的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