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万东莞出台新规重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东莞阳光网1月3日讯 记者从今天上午(1月3日)召开的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我市环境监管执法步入正轨,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得到强化,各类环境问题投诉同比下降6.6%。同时,今年新出台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奖励额度最高25万元。
监管执法见成效:环境问题投诉同比下减6.6%
东莞突出打击逃避监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逃避监管的比例由去年的3.9%上升到11.1%,实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案件总数及人数“双破百”,环境监管执法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监管执法逐步步入正轨。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行政处罚4282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逾3.77亿元、同期增长38.8%;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环境犯罪分别增长61.94%、550%、89.47%。
此外,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8万宗,同比下减6.6%,多年来第一次实现压减下降,初显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专项行动企业问题率由79.17%下降到48.99%,实现大幅度下降,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得到强化,加强环保自律逐步形成共识。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三大亮点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对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进行了介绍。我市环境领域的有奖举报政策最早在2007年就确立了,在当时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环境工程为重,治水为先”治水理念的背景下,结合我们对造纸、漂染、洗水、印花、制革、电镀为6大污染行业重点监管的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出台《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其后在2011年正式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后来还在2016年3月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但随着我市对有关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守法的意识也不断提高,加上以前的政策只针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举报的违法行为也仅仅限于违法排放工业废水一类,导致符合举报条件的情况较少,公众难以参与并获益,有奖举报政策逐渐边缘化。
为了让我市环境领域的有奖举报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其中,同时结合我市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市生态环境局重新牵头制定了新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与原来的举报办法对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扩大举报范围。被举报对象的范围从已领取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同时将水、大气、危废方面的几类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二是拓展举报渠道。在信件、来访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邮件举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和降低举报成本。同时,取消实名举报,举报人仅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即可参与。
三是调整奖励额度。按不同违法类型实行2000元至20万不等的定额奖励,涉刑案件追加一倍奖励(追加不超过5万元),一方面较以往最高奖励8万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奖励周期从9个月以上大幅缩短至3个月或更短,核实下发奖金得到全面提速。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设计印刷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张开展广泛宣传。同时,也呼吁市民积极举报符合《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6类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绿色东莞、生态东莞、美丽东莞贡献一份力量。
石马河流域有奖举报政策试行成效显著
2019年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期间收到各类违法线索近600条,正式受理76条,已核查74条,查实52条,预计核发奖金共1325-1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