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处理多宗证明事项清理投诉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司法部设立了“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监督平台”)。公众可在监督平台投诉反映证明事项相关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证明事项清理投诉处理工作,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处理公众在“监督平台”上投诉反映的事项。市法制局安排专人对接省司法厅,接收省司法厅转来的“监督平台”投诉事项并转发给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后,由市法制局汇总相关情况上报省司法厅。
目前我市已接收并妥善处理六宗证明事项投诉。公众提出的证明事项投诉主要集中在户籍等方面,主要反映为个别镇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要求群众在办理入户时提供一些不合理的证明材料。该类投诉事项转发给市公安局后,市公安局已纠正镇街公安分局的不合理要求,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以便投诉人依法办理入户业务。我市通过处理“监督平台”的投诉事项,一方面解决了公众在证明事项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有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有关单位优化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