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色好干部标准出台围绕中心工作量化评价标准
东莞时间网9月27日讯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成为抓住“关键少数”的关键。日前,我市出台的从严治党系列文件之一——《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打造东莞特色的“好干部评价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振领导干部的“精气神”。
将领导干部从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分开
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实施意见》以“好干部标准”为根本价值取向,将领导干部从往常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分开,在传统定性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个人目标任务考核等量化指标,每年一次。
具体考核评价对象包括,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党组成员,不含省管干部)和其他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统计局(市考评办)等部门配合。
在考核内容方面,镇(街道)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由群众意见(占30%)、上级评价(占40%)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占30%)等3个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群众意见包括2个项目,民主测评占20%分值,民意调查占10%。与镇(街道)领导班子的考核做法一致,市直单位领导干部考核也有民主测评方面的内容。同时,考核都设有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
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占30%的分值
除了由定性向定量和定性结合转变外,《实施意见》强调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通过考核推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
在对镇街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方面,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占30%的分值。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评考核指标(包括年度工作考评和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制定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报市委审定。各考核指标的分值直接从领导班子年度考评考核指标中获取。
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其中,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对基本称职类领导干部,等待他们的将是提醒谈话,通过专项学习班、专项跟班学习等方式“回炉再造”,近三年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对不称职的,视情节进行调离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领导班子抓党建评价实绩占到45%
抓好党建是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政绩。系列文件之一——《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增加了对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实绩的考核,提高了抓党建工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党建实绩的量化占到了考核总分的45%,包括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自选创新工作三部分内容。其中镇(街道)领导班子抓党建基础工作分为16个小项进行打分,重点工作分为11项进行打分;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抓党建基础工作分为13个小项进行打分,重点工作分为8项进行打分。
《评价方案》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由对干部向对班子考核转变,二是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考核转变,三是由单向考党建向与落实年度工作考核相互印证转变。通过民主测评、述职评议、党建实绩评价等方式,以及综合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对党建基础工作和当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