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监管职责划入市住建局
东莞阳光网3月16日讯 连日来,东莞市住建局连发多个通知规范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根据通知,原由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监管职责”划入市住建局,为做好汛前防汛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工程在内的在建工程将开展基坑安全专项检查。但同时,市住建局发文提高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工作的效率。
根据市住建局相关通知,划入后,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托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及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实行两级监督。具体工作包括,成立镇街(园区)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监督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好相关责任。
为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工程按时按计划推进,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污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可知,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可分为分部验收、提交资料市质监站抽查、复查、监督员现场核查等13项具体流程。记者获悉,东莞到2018年要完成1800公里截污管网建设、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