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二十八(三)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在禁养区养殖场清退上,省农业部门监督检查不够,全省上报禁养区所有2.2万家养殖场已完成退出,但此次督察发现,在惠州、清远、阳江等地禁养区仍存在大量养殖场。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和复查。建立完善长效督导机制,巩固禁养区清理整治成效。
(五)整改措施:二十八(三)各地级以上市开展禁养区排查和复查,建立完善禁养区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禁养区清理整治工作台帐和清退养殖场户清单明细,每季度上报禁养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强化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和巩固禁养区清理整治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7年底前已完成禁养区养殖清理工作,累计清理非法畜禽养殖场户共489个,清理非法生猪养殖4.1626万头,清理家禽养殖78.9757万羽。2018年至今,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迅速清理反弹养殖。严防回潮反弹。2020年2月27日修订实施《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合理划定禁养区,印发《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管理指南》,指导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生态科,23391568;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22830862。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8日